武汉大学家教中心今年以来,我市依据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6月27日,市教育局发布了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公告。下半年,全市教育部门围绕公开承诺内容,对照检查指标,结合上半年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经培训机构自查、各区教育局监督检查,至12月下旬,全市由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共467个,其中:合格机构343个、基本合格机构51个、不合格机构40个,已经或者正在依法终止办学资格机构33个(具体情况附后)。我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分别向基本合格、不合格机构下达书面通知,督促基本合格机构限期整改、不合格机构暂停招生限期整改或者履行终止程序。
全市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下半年监督检查结果为阶段性结论,是动态的。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市、区教育部门将依法从快查处。各区教育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如下:
江岸区 82220407 江汉区 82819412
硚口区 83791883 汉阳区 84843267
武昌区 87131617 青山区 86330397
洪山区 87884036 经济开发(汉南)区 84855709
东湖开发区 67880049 化工区 86522876
东湖风景区 86627665 东西湖区 83251906 、83211343
蔡甸区 69812430 江夏区 81820016
黄陂区 85915051 新洲区 89362136
附: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2016年下半年监督检查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