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武汉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研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每项目每单位限报一人。
请于9月28日(星期一)10:00前,把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员报名表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并把《学员报名表》电子版通过局自动化办公系统发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收文员账号,由区汇总、遴选后统一上报给市评估中心。
参加上述培训人员的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凭票据按标准回所在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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